(2025)粤0113执6923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6:08:13 来源:
(2025)粤0113执6923号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赵爱军、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思琴服饰厂:
关于申请执行人丁小萍等25人与赵爱军、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思琴服饰厂劳动争议系列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穗番劳人仲案【2024】10028、10029号、9973-9995号《仲裁裁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委托广东中正信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你存放于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塘步东村兴旺街3号201的资产设备一批,评估价格为72815元。现因你(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思琴服饰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101MA5CD80429,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塘步东村兴旺街3号201,已停业,经营者赵爱军下落不明;赵爱军,男,1972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县九公桥镇白田村4组20号,公民身份号码430523197210067611,下落不明),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系列案的评估报告。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