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1445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15:03:40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1445号
李裕吉:
关于申请执行人简启銮与广东微达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李裕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0113执异328号执行裁定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已以(2025)粤0113执恢1445号案立案执行。现因本院向你邮寄本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未能送达。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