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8785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0 14:39:08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冯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5)粤0113执8785号一案,本案扣划到存款500元;拍卖冯丽名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麒麟岗南路1号1305房产,得款1532697元,本案共执行到位1533197元。对于本案执行到案款1533197元,向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15327元,向被执行人冯丽发放预留住房租金补贴133920元,转作本案执行费17732元,剩余款项向上述房产的抵押债权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发放应优先受偿抵押债权1366218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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