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1016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1 17:13:52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罗护州、黄月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5)粤0113执恢1016号一案,拟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3715元、执行费3694元,向房产抵押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发放应优先受偿抵押债权252933.05元,向海珠区人民法院发放其参与分配应得款项102430.95元,向被执行人罗护州、黄月云退预留住房租金补贴36000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