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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17121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7:16:25 来源:

2025)粤011317121

申请执行人广东金元美钢构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金元美钢构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已线下向申请执行人履行部分金额。故本院强制扣划金额超出应执行金额。应将多余款项90000元退回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三天,即2026121日至2026123日)。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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