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7121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7:16:25 来源:
(2025)粤0113执17121号
申请执行人广东金元美钢构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金元美钢构有限公司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已线下向申请执行人履行部分金额。故本院强制扣划金额超出应执行金额。应将多余款项90000元退回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三天,即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3日)。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