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刑更3号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1 18:08:32 来源:
(2026)粤0113刑更3号
罪犯植桂荣,男,1973年12月9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
罪犯植桂荣犯危险驾驶罪一案,我院于2025年12月12日作出的(2025)粤0113刑初1480号刑事判决书,以植桂荣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植桂荣以患有2型糖尿病性肾病、慢性病肾衰竭、2型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慢性肾脏病4期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6年1月19日立案受理,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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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