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585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2 17:22:50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585号
被执行人:吴嘉辉。
案外人: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吴嘉辉罚金、责令退赔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押被执行人吴嘉辉车辆进行拍卖,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7月15日停放于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停车场,除预缴费用外,需补支付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服务费用65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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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刘小娟 联系电话:020-3912554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