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606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与被执行人陈仕杰、夏梦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3 17:32:38 来源: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被执行人陈仕杰、夏梦雪:
本院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与被执行人陈仕杰、夏梦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拍卖了被执行人陈仕杰、夏梦雪名下位于番禺区大石街朝阳东路425号银湾大街二座四梯2803房屋的房地产。本院作出(2025)粤0113执恢606号之三通知,保留被执行人一家的唯一住房租金283500元。现被执行人陈仕杰、夏梦雪同意配合本院腾退房屋,请求从保留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租金中先行退付20000元作为搬家费用,被执行人陈仕杰、夏梦雪指定收款人为陈仕杰。
现从保留被执行人一家的唯一住房租金中先行退付20000元作为被执行人陈仕杰、夏梦雪搬家费用。该款项退付给被执行人陈仕杰。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5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