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4158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3 17:35:39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平伟杨冷冻肉档与被执行人刘海军、聂振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拟向案外人杨伟平发放执行款11781.94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胡宇亮、熊招华 联系电话:020-39125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