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执15418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3 17:39:58 来源:
(2022)粤0113执15418号
被执行人:赵述华、郑林华、陈智、秦菊枚、常六安、吴毅、漆晓林、唐亚齐、周渝、孙新财、李保成。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赵述华、郑林华、陈智、秦菊枚、常六安、漆晓林、唐亚齐、周渝、孙新财、李保成责令退赔一案,上述被执行人应共同退赔阿拉腾巴嘎那等13219名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共计8928593040.98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到位金额2000万元可用于本次分配,根据(2019)粤0113刑初1735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分配依据《关于广州华军合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会计审计业务补充意见书》及补充《情况说明》中集资参与人的损失金额按比例分配给13219名集资参与人(详见附表)。因部分集资参与人未报案,如有参与分配的,需向我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参与集资时使用的一类银行卡复印件(标明开户行、联行号)。本次分配公告后,我院将按提交顺序依次发放案款。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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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3执15418号案分配表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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