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455号一案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7:46:26 来源: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与被执行人严兰芳、何海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粤0113执145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何海亮名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香缇丽景花园住宅(自编号7#)永宁街永平路91号7栋(永平路91号7栋)32层3203房[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73897号]。
因被执行人严兰芳、何海亮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严兰芳、何海亮公告送达上述裁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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