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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1463号一案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7:48:54 来源:

2025)粤01131463   

邓志荣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永立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邓志荣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已作出2025)粤01131463《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邓志荣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中华大道4131112302[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3077]

因被执行人邓志荣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邓志荣公告送达上述裁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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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何俊燊      话:020-39122583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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