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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2747号一案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7:51:27 来源:

2025)粤01132747   

黄义东、广东广天梵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白定球与被执行人黄义东、广东广天梵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粤01132747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黄义东名下位于广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区银盏林场银中工区金碧大道001号恒大银湖城三十八号楼203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7)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9587]

因被执行人黄义东、广东广天梵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黄义东、广东广天梵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上述裁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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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何俊燊      话:020-39122583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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