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7486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9 17:16:07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王亦连、梁青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2025)粤0113执7486号一案,拍卖了王亦连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迎宾路201号星座园1栋1座701的房产,得款9905013元。上述拍卖得款拟向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50000元,转作本案执行费65711.41元,向房产抵押债权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发放应优先受偿抵押债权9789301.59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