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5322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2 17:54:39 来源:
(2025)粤0113执5322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欧练文与被执行人周利果、刘定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拟为刘定坤及其家属保留生活必需费用每月2000元。本次发放2025年10月、11月、12月、2026年1月,共四个月,合计800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
联系人:丁助理 电 话:020-39122551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