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异60号申请人广州市番禺区永竞纸箱厂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4 10:41:43 来源:
(2026)粤0113执异60号
蒋碧珠、李建兵、裘前进、农小兰: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永竞纸箱厂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宏巨景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人广州市番禺区永竞纸箱厂提出追加申请,要求追加蒋碧珠、李建兵、裘前进、叶惠初、农小兰为案件被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粤0113执异6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广州市番禺区永竞纸箱厂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