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保15418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4 16:58:31 来源:
深圳市明营物流有限公司\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卢升抢、被执行第三人深圳市明营物流有限公司执前保全一案,因被执行第三人(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龙岭北路76号4号宿舍101)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2025)粤0113执保15418号执前督促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承担本案执行费,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邓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4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