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872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5 10:09:14 来源:
(2026)粤0113执1872号
申请执行人韦露丹、被执行人区育言:
申请执行人韦露丹与被执行人区育言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区育言向本院申请要求保留最低生活保障,故在扣划的款项中向被执行人区育言及其抚养的未成年人发放8000 元作为保留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 (2000元×4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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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联系人:邓海峰、郭绍茹 联系电话:020-391254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