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保14600号申请执行人任东桥与被执行人广东淘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石海山执前保全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16:13:57 来源:
(2025)粤0113执保14600号
广东淘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任东桥与被执行人广东淘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石海山执前保全一案,因被执行人(被保全人:广东淘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西路264号3座103-104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RDYQ92。法定代表人:石海山。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2025)粤0113执保1460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划拨被保全人广东淘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名下价值28882元的财产(详见本院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划拨〈提取〉存款通知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或“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