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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保16478号申请执行人蔡伟峰与被执行人仲新生执前保全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16:31:30 来源:

2025)粤0113执保16478

仲新生\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蔡伟峰与被执行人仲新生执前保全一案,因被执行人被保全人:仲新生,男,1984217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大阿镇芫峰村寨下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2025)粤0113执保16478执前督促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承担本案执行费,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联系人:邓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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