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7436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9 17:21:42 来源:
(2025)粤0113执17436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吴彦熙。
被执行人:何永安。
申请执行人吴彦熙与被执行人何永安抚养费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吴梦云是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故本案划扣的执行款退吴梦云。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1日)。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张露露、阮观养 联系电话:020-391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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