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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张中志与被申请人利标品牌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

发布时间:2026-02-11 10:55:54 来源:

申请人张中志与被申请人利标品牌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

 

利标品牌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申请人张中志与被申请人利标品牌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7日向本院申请指定清算组对利标品牌管理(广州)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听证传票,请你方于2026年4月8日下午4:30分前往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参加本案听证,逾期不到庭,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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