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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异49号绍兴稳聚纺织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御版服装有限公司与薛文强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1 17:15:25 来源:

 2026)粤0113执异49

薛文强

关于绍兴稳聚纺织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御版服装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薛文强为案件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告知书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粤0113执异4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变更薛文强为(2019)粤01135530号案的被执行人,对该案被执行人广州市御版服装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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