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异54号广州志诚拆除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道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袁华、隆禄连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1 17:20:56 来源:
隆禄连:
关于广州志诚拆除工程有限公司与人湖南道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案,申请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袁华、隆禄连为案件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告知书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粤0113执异5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袁华为(2025)粤0113执11号案的被执行人,在未出资420万元范围内对该案中被执行人湖南道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二、追加隆禄连为(2025)粤0113执11号案的被执行人,在未出资80万元范围内对该案中被执行人湖南道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