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8430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2025)粤0113执8430号通知、(2025)粤0113执8430号之一通知、(2025)粤0113执8430号之二通知的公告
(2025)粤0113执8430号
陈荣九:
关于申请执行人罗景昌与被执行人陈荣九、陈伟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陈荣九(被执行人:陈荣九,男,1952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环村东路大巷街十巷23号。)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2025)粤0113执843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陈荣九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087街振兴北路8号之11号商铺[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01437号]。二、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陈荣九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振兴北路8号之12号商铺[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01436号]。三、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陈荣九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振兴北路8号之34号商铺[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01435号]。
二、(2025)粤0113执8430号通知,通知如下: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陈荣九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振兴北路8号之11号商铺进行了评估,现向你送达阿里拍卖网询2026011201459133号和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businesshouse2026011200066 号)两份《网络询价报告》。上述两份询价报告,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737290元、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797966元,经计算,平均价为767628元。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的平均价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
三、(2025)粤0113执8430号之一通知,通知如下: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陈荣九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振兴北路8号之12号商铺进行了评估,现向你送达阿里拍卖网询2026011201459136号和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businesshouse2026011200065 号)两份《网络询价报告》。上述两份询价报告,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501182元、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542384元,经计算,平均价为521783元。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的平均价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
四、(2025)粤0113执8430号之二通知,通知如下: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陈荣九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振兴北路8号之34号商铺进行了评估,现向你送达阿里拍卖网询2026011201459125号和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businesshouse2026011200064 号)两份《网络询价报告》。上述两份询价报告,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611764元、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662111元,经计算,平均价为636938元。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的平均价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