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3127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2 16:49:36 来源: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李燕珠、广州国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揭爱国:
(2025)粤0113执13127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李燕珠、广州国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揭爱国。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李燕珠、广州国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揭爱国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因案件已执行完毕,需向被执行人李燕珠退发14193.16元,向被执行人揭爱国退发12705.22元,向广州国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退发12566.18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