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12110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2 16:50:56 来源:
(2023)粤0113执12110号之三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王书霞、尚军杰。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王书霞、尚军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扣划被执行人王书霞存款31277.15元,执行款进行以下分配:1、扣缴本次执行费用369元;2、以每月2500元的标准为被执行人王书霞预留2025年7月至2026年2月共八个月的必需生活费用共20000元(2500元*8个月);3、剩余款项10908.15元退发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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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