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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13733号之一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6 15:26:41 来源:

 

2025)粤011313733之一

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丁俊君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案号2025)粤011313733已拍卖成交被执行人丁俊君名下的不动产现拟向不动产买受人蔡穗城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账号:622848008881594137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南村支行)退税79735.89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卢飘飘、陈清舒        联系电话:020-3912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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