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5282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6 15:28:03 来源:
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周航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一案,案号(2025)粤0113执15282号,已拍卖成交被执行人周航名下的不动产。现该不动产的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兴城支行向本院递交《债权申请书》告知本院被执行人周航尚欠其贷款本息227489.35元,故本院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兴城支行的收款账户“个人贷款归还过渡销账内部户”发放案款227489.35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卢飘飘、陈清舒 联系电话:020-3912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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