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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恢1037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15:35:26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1037

苟荣祥:

关于申请执行人黄永吉与苟荣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13民初18915号民事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已以2025)粤0113执恢1037案立案执行。现因本院向你邮寄本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未能送达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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