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880号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海英、马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4 10:10:28 来源: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张海英、马纯、案外人徐月萍:
本院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海英、马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拍卖成交被执行人马纯名下位于海珠区东沙街 83 号 503、505房,拍卖成交价为 11136877 元。后作出(2025)粤0113执恢880号之二通知,保留被执行人马纯及其4名家人的唯一住房租金共360000元。现酌情先行退付50000元给被执行人马纯用于搬离房屋。被执行人马纯指定收款人为徐月萍,该收款人为同住人,保留租金可退付给案外人徐月萍。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5日)。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