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9743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4 10:13:07 来源:
(2025)粤0113执9743号
被执行人:蒲国山。
关于本院执行被执行人蒲国山罚金一案,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存款400元,后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2025年11月24日,韶关监狱将被执行人家属交付的罚金26000元转至本院。现需将被执行人蒲国山多缴纳的400元退付其本人账户。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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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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