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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保19627号申请执行人李冠军与被执行人陆芝安执前保全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4 10:26:57 来源:

 

2025)粤0113执保19627

陆芝安\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冠军与被执行人陆芝安执前保全一案,因被执行人被保全人:陆芝安,男,1984102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阮巷街道210号。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2025)粤0113执保19627执行通知书、2025)粤0113执保19627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承担本案执行费,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联系人:邓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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