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保13442号申请执行人上海都会佰宸房地产营销中心与被执行人蒋勇执前保全一案的公告2
发布时间:2026-03-05 14:48:30 来源:
(2025)粤0113执保13442号之一
蒋勇\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上海都会佰宸房地产营销中心与被执行人蒋勇执前保全一案,因被执行人(被保全人:蒋勇,男,1974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市良路9号奥园西六街一座二梯。)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2025)粤0113执保1344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划拨被保全人蒋勇存款、收入或其他财产,暂以人民币3813602.4元为限(详见本院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划拨〈提取〉存款通知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或“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