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保14756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与被执行人郭慧慧、深圳市宝安区汇娅化妆品商行、梁立华执前保全一案的公告2
发布时间:2026-03-05 15:54:00 来源:
(2025)粤0113执保14756号之一
深圳市宝安区汇娅化妆品商行\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与被执行人郭慧慧、深圳市宝安区汇娅化妆品商行、梁立华执前保全一案,因被执行人(被保全人:深圳市宝安区汇娅化妆品商行,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社区南五巷8号4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300MA5GNGTM4A。法定代表人:郭慧慧。)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2025)粤0113执保14756号执前督促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承担本案执行费,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