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保15694号申请执行人杨顺利与被执行人东莞市贵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达有爱养老护理院(广州)院执前保全一案关于的公告2
发布时间:2026-03-05 16:24:50 来源:
(2025)粤0113执保15694号之一
贵达有爱养老护理院(广州)院\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杨顺利与被执行人东莞市贵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达有爱养老护理院(广州)院执前保全一案,因被执行人(被保全人:贵达有爱养老护理院(广州)院,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东桥大街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9TA22D。法定代表人:王启军。)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2025)粤0113执保15694号执行裁定书,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划拨被保全人贵达有爱养护理院(广州)院存款、收入或其他财产,暂以人民币225140.79元为限(详见本院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划拨〈提取〉存款通知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或“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