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保15694号申请执行人杨顺利与被执行人东莞市贵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达有爱养老护理院(广州)院执前保全一案的公告3
发布时间:2026-03-05 16:25:52 来源:
(2025)粤0113执保15694号之二
东莞市贵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达有爱养老护理院(广州)院\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杨顺利与被执行人东莞市贵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达有爱养老护理院(广州)院执前保全一案,因被执行人(被保全人:东莞市贵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银英路23号102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8301620P。法定代表人:赖文聪。
被保全人:贵达有爱养老护理院(广州)院,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东桥大街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9TA22D。法定代表人:王启军。)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2025)粤0113执保15694号执前督促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承担本案执行费,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