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5)粤0113执保18661号申请执行人姚芳与被执行人郑爽执前保全一案的公告2

发布时间:2026-03-05 17:06:03 来源:

2025)粤0113执保18661之一

郑爽\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姚芳与被执行人郑爽执前保全一案,因被执行人被保全人:郑爽,女,198499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街道新华大街1号楼1单元。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2025)粤0113执保18661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划拨被保全人郑爽存款、收入或其他财产,暂以人民币176800元为限(详见本院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划拨〈提取〉存款通知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或“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

 

联系人:邓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4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