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保19638号申请执行人李玉杰与被执行人黄杰文、郭世杰、吴串仪执前保全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5 17:09:27 来源:
(2025)粤0113执保19638号
黄杰文、郭世杰、吴串仪\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玉杰与被执行人黄杰文、郭世杰、吴串仪执前保全一案,因被执行人(被保全人:黄杰文,男,1995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宁远县天堂镇下河洞村12组。被保全人:郭世杰,男,1996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五村漱珠岗一巷。被保全人:吴串仪,女,1963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五村漱珠岗一巷。)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2025)粤0113执保19638号执前督促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承担本案执行费,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