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16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与被执行人顾美颜、广州乾邦科技有限公司、吴希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5 17:53:24 来源: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被执行人顾美颜、广州乾邦科技有限公司、吴希平、案外人广东美佳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与被执行人顾美颜、广州乾邦科技有限公司、吴希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希平请求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25号23座602房的不动产采取摇珠选定评估机构的方式进行评估,并预缴评估费8000元至本案执行款账户。现选定广东美佳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不动产进行评估。广东美佳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预收3500元评估费。
现将评估费3500元退给案外人广东美佳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7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