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9024号案关于向被执行人广州可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拍卖)及评估报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14:40:55 来源:
(2025)粤0113执9024号
广州可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古丽米热·努尔与被执行人广州可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本院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对被执行人广州可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宸悦路26号保利叁悦广场C塔13层1311的多媒体触控一体机等物品一批进行网络询价。因你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你司上述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处置。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113执9024号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裁定内容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广州可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宸悦路26号保利叁悦广场C塔13层1311的多媒体触控一体机等物品一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文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