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5707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9 14:45:25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邹先宇、陈木旺、曾素桃。
被执行人:张伟。
关于申请执行人邹先宇、陈木旺、曾素桃与被保全人张伟罚金、责令退赔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要求将本案划扣的执行款退回7685元被执行人张伟。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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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联系人:刘泽华 联系电话:020-3912256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