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3793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0 18:03:22 来源:
(2025)粤0113执13793号
被执行人:吴尧丽。
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吴尧丽罚金、责令退赔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成交被执行人吴尧丽名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路与滨湖路交汇处蓝光·雍锦湾建设项目19栋( 19) 1单元23层1号房屋。2026年1月29日,以人民币402713元的价格成交。现需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4027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zdqz
联系人:刘小娟 联系电话:020-3912554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