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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8458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及(2025)粤0113执8458号通知(送达询价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1 17:32:23 来源:

2025)粤01138458

陆俊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黎志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抵押权人陆俊康(抵押权人陆俊康,男,19931109日出生,汉族,住肇庆市高要区活道镇首岭村委会明村一区24号。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陆俊康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2025)粤01138458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黎志威名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湖海街1302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8018]

二、2025)粤01138458通知,通知如下:已对被执行人黎志威名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湖海街1302房的房产进行了评估,现向你送达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house2025102301077号)、阿里拍卖网询2025102301390261号二份《网络询价报告》。上述二份询价报告,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1356050元、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1644525.5元,经计算,平均价为1500288元。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的平均价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

 

联系人:邓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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