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5181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3 18:02:47 来源:
(2025)粤0113执5181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黄淑梅。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黄淑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2025)粤0113执518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本院 2026 年 2 月 2 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黄淑梅名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东路 265 号 106 房【产权证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11046770 号】的拍卖。故本案中买受人翟元峰已缴纳的拍卖款96418元退还买受人翟元峰。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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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