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民初18003号原告陕西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科华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耀文、刘秀姿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6-03-16 09:37:25 来源:
(2025)粤0113民初18003号原告陕西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科华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耀文、刘秀姿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5)粤0113民初18003号
刘秀姿: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科华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耀文、刘秀姿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张耀文因不服本院(2025)粤0113民初1800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被告张耀文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5)粤0113民初18003号民事判决;2、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张耀文的全部诉讼请求;3、请求二审法院在审理股东责任问题时,对一审判决认定的基础债权债务关系(即判决第一项)之事实与法律依据一并进行审查;4、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