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644号申请执行人徐建立与被执行人赵跃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7 16:08:36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644号
赵跃进、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徐建立与被执行人赵跃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赵跃进,男,1958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丽家园福宁园)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2025)粤0113执恢644号执行通知书、(2025)粤0113执恢644号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承担本案执行费,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