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2456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8 17:52:05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杨志梅与被执行人陈志能离婚纠纷(2025)粤0113执2456号一案,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陈志能名下车牌号粤A1A5V6号吉普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得款30348元。拟向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303元,转作本案执行费355元,剩余29690元发放申请执行人杨志梅[因杨志梅在本院(2019)粤0113执4066号案中未履行完毕,故将剩余29690元转入(2019)粤0113执4066号案,用以清偿该案中其应当履行的金钱给付义务]。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