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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12006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8 17:53:39 来源:

2025)粤011312006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容惠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5)粤011312006一案,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容惠炼名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玉塘路1号莱福花园41304,得款266272;扣划容惠炼存款536元,共计得款266808元。拟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2663元,转作本案执行费3902元,向房产抵押债权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发放应优先受偿抵押债权259707(优先退作诉讼费6631.14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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