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3126号一案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17:40:41 来源: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与被执行人徐佳佳、洪树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粤0113执1312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洪树青、徐佳佳金融共同共有的坐落于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南沙碧桂园倚荔轩倚荔街6号305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102962号]。
因被执行人徐佳佳、洪树青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徐佳佳、洪树青公告送达上述裁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俊燊 电 话:020-3912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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